【古窑讲堂】周荣林:景德镇传统烧窑业生产习俗(系列八)

来源:景德镇古窑  发布:窑窑  发布时间:2016-03-28 09:00:28  访问次数:   字体大小:[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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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烧炼生产人员的雇用和技艺传授
  窑户只需请一名把桩,各脚统由把桩雇用。把桩受雇后,要向窑户缴纳一笔数目可观的“买位子”钱。同样,被把桩所雇用的各脚,亦应按其担任的脚位,向把桩缴交一定数目的“买位子”钱。这些钱,经过一定时间将会退回,只是没有利息。柴窑的解雇,窑户只能解雇把桩,不能解雇其他任何一脚工人。

 

  柴窑户如果解雇把桩,可以不动声色,只要到窑里,将架表工用于放上层匣坯的凳子(行语叫码)放在窑砖上面,便是“马咬砖”。窑工一见此动作,便立即告知把桩。把桩已知老板的意图,立即上窑户家结清帐目。然后,到窑里付清工人工资,第二天便同他所雇用的窑工离开这座窑,待机就业。这也是行话中所说的窑里“一条龙进,一条龙出”的做法。

 

  槎窑(狮子窑)雇用人员一般为把桩引见,由窑户雇用。但窑户对其它窑上技术好的窑工,也可自行想方设法请来做事,不需通过把桩。(即做重工夫、打大槌、收沙帽)至于解雇,窑户只需请把桩和上三脚师傅请到酒店吃一顿,说几句,便可解雇某一脚位的窑工,或改组全窑。但一般都是在农历七月半和歇手前进行。

 

  烧窑业的收徒传艺没有封禁。需要人手,随时可收。但各有不同的习规。当窑场人手不够时,只要有人介绍,就可进窑做一夫半徒工的事。没有学徒期,也没有正式的传艺师,上一个脚位的工作,就是下一个脚位的师父。因此,下一脚位的,都乐意干上一脚位或上几脚位的工作,以便从中学到技术。另外,还有条不成文的规矩;即在本窑一班人员里,如果上个脚位的人不走、不死,就是你能干许多脚位的工作,也要在本脚位干到底,除非你遇有机会转到别的窑里,才能改变脚位。把桩则是全窑公认的共同师父。

 

  窑工管事的学徒是窑户自己带,学徒期为三年。在学徒期间,跟着管事跑。平时为窑上管小伙房买菜,窑柴进窑,到窑上去收挑担的筹码。槎窑的徒工在开窑时,要和管开窑簿的去捡废瓷件。他吃饭同管事在一起,工资第一年大致为管事先生的一个月的工资数,第二年略有增加,第三年才相当于管事的半年工资。学徒大多是与窑户有沾亲带故的关系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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