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古窑讲堂】李一平:景德镇明清官窑(五十)明代官窑青花鉴赏之万历时期
万历皇帝执政期间,内忧不止,外患不断,军费激增,国库难支,是明王朝走向衰落的时期。《明史》评论万历一朝时说:“故论者谓明之亡,实亡于神宗。”在“纲纪废弛,不可振救”的时代,官窑的烧造却有增无减。从文献记录看,出现烧瓷数字的年份有七年,七年烧造了51.3万件(桌),量词中有“桌”,每桌的件数不等,多的61件为一桌,少的27件为一桌,所以,烧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以上数字。而且,烧成的难度也非常大,除“新样大缸”、73厘米高的花瓶等大件器物之外,“且添造棋局,以上诸器,均属难成”,还有“檠台、凉墩之类,百不得一”。所以大臣不断上疏劝阻,“极言瓷器烧造之苦与玲珑奇巧之难”,遗憾的是神宗根本不听劝阻,绝大多数批复“上谕拟照旧烧”,最好的结果是“得旨,棋盘、屏风减半烧造”。
面对巨大的烧造压力,负责督陶的地方官员,在努力完成任务的同时,也求助于民窑,“钦限瓷器数多,限逼一时凑办不及,则分派散窑,择其堪用者凑解,固一时之权法也”。这种“官搭民烧”的结果,刺激了民窑的发展,民窑的制瓷技艺大幅提高,同时,官窑不再有神秘感,迎合世俗文化,追求安泰吉祥的宫廷纹样,迅速在民窑传播。
真正意义上的“官民竞市”也出现在这一时期,由于官窑烧造任务重,难度大,因此成品率低,落选贡品的数量巨大。对于落选贡品的处理,在隆庆末就有抚院官员提出“建议发卖,或兑民窑”。万历时经济困难,加上“官搭民烧”后,官窑的神秘面纱已被揭开,落选贡品的发卖也就名正言顺了。万历十一年,文献中有了“烧成有好的,着拣进,不堪的,听彼变卖,未烧的停止,以省费息民”。根据“檠台、凉墩之类,百不得一”,“龙缸、花瓶之类,百不得五”的统计,万历时所变卖的次色落选瓷当为数不小。
自万历十九年开始,工部和地方官员接连不断地向朝廷呼吁,“江西土瘠民贫,连年灾侵,请停减烧造瓷器”,但都一直没有获准。到万历三十年,“江西税监潘相、舍人王四等于饶州横恣激变,致毁器厂”。大缸久烧不成,官府紧紧相逼,窑工童宾跳窑以殉,激起民变,御窑的烧造更加低落。据《明史》,万历十九年以后的烧造任务一直没有按时完成,有的甚至拖“至三十八年未毕工。自后役亦渐寝”。万历三十八年前后,御器厂就再也没有生产了,就此结束了为皇室烧造御器的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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