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古窑讲堂】李一平:景德镇明清官窑(五)明、清御厂的规模
“御器厂建于里仁都珠山之南,明洪武二年设厂制陶,以供尚方之用,规制既弘,迨后基益扩,辟垣五里许。”
这条文献告诉我们,明代官窑建在珠山之南,所谓珠山,是景德镇市区中心的一个小山包,由于官窑设置而声名远播。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政权的更替,珠山官窑遗构早已荡然无存,遗址上盖满了现代建筑。从文献与考古发掘所获得的资料看,明、清官窑南起珠山路,北至斗富弄,东临中华路,西到东司岭,面积约54300平方米(图1)。要进一步了解官窑的分布情况还要借助文献中的图像资料。检索有关景德镇御窑厂的图像,只有两幅木刻版图和首都博物馆收藏的“青花御窑厂图圆桌面”(以下简称“桌面”)。
图1.御窑厂位置图
木刻版的两幅图,一是清康熙二十一年《浮梁县志》卷首中的“景德镇图”(图2)。该图在昌江东岸绘有一周垣墙,这道垣墙有东门和南门,墙内有许多建筑物,南面的大门上有一匾额,上题“御器厂”三字;另一幅是清嘉庆二十年《景德镇陶录》中的“御窑厂图”(图3)。图中的御窑厂为八字门,门东有分防府署,西有公馆,门前有照墙,门后有一条长长的甬道直通仪门,甬道的东边有关帝庙、佑陶灵祠,西边有景德司署。仪门前有东、西辕门和鼓亭,仪门后就是御窑厂的大堂,大堂左右是大大小小的作坊及窑房,大堂后直通珠山,从仪门到珠山有一周围墙。首都博物馆收藏的“桌面”(图4)中御窑厂的布局与《景德镇陶录》中的“御窑厂图”相似,但更形象、更写实。
图2.清康熙二十一年《浮梁县志》中景德镇图
图3.《景德镇陶录》中御窑厂图
图4.青花御窑厂图圆桌面
御窑厂图的布局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?我们先来看《景德镇陶录》的成书年代,该书虽然刊行于清嘉庆二十年,但郑廷桂在《后记》中说:其师的残稿“湮废匣中垂二十年矣”。因此,《景德镇陶录》的写作时间应是乾隆时期,书中记述的御窑厂应是乾隆时的实况,图中御窑厂的这种布局至少在乾隆后期即已形成。这一布局直到御窑厂结束都没有大的变化,因为“桌面”是同治五年至光绪末年的遗物,其所绘御窑厂的形制与图3毫无区别,只是为了适合圆形桌面的构图需要,将大门至仪门的直甬道画成了S形而已。再者,官窑制度虽然随着封建帝制的消亡而废除,但官窑遗构并未立即消逝,御厂大门直到1954年才被拆除。上世纪80年代,景德镇市政协文史办收集御厂资料时,曾采访过几位耄耋老人,他们记忆中的御窑厂与图4相似,只是关帝庙成了“兄弟会”的会址、景德司署改为“厂前小学”、甬道两边开设了许多商铺而已。
前面图2由于画得较为简单,给人的印象似御器厂在景德镇的位置示意。其实不然,据《浮梁县志》记叙“永乐间,部使祈鸿莅事至厂”时,曾在御器厂大兴土木,他在御器厂内建了座大堂,取名“秉成”。同时建了围墙,并“立四门,东曰:熙春、南曰:阜安、西曰:登川、北曰:待诏”。所以图中所绘全封闭的御器厂与文献所述一致。另外,从历年来对明、清御窑厂遗址的发掘资料中也能得到印证。1982年底,在市政府大门东侧、珠山路北侧的人行道上清理残窑一座,经考证为明代宣德官窑烧祭红的“色窑”;1988年,在御窑厂西院的东司岭旁发现五座明代的“青窑”和“缸窑”(图5)。如将这两个窑炉遗迹的位置与清代御窑厂位置做一比较,它们应分别位于清代御窑厂大门东侧的“分防府署”和仪门外的“景德司署”之后。由此可见,明代御器厂的生产场地较为分散,宣德窑炉就建在大门附近,其时的围墙就一定是从大门围到珠山的后面了。另,2002年10月,御窑遗址考古队,在珠山北麓与彭家弄路南的空地上进行发掘,出土了六座葫芦形窑炉遗迹(图6),这组窑炉是明初官窑使用的窑炉,说明了明代官窑不仅是生产场地比清代大,它的总面积也比清代大得多。因为这次发掘的地方是晚清的“江西瓷业公司”故址,向焯在《景德镇窑业纪事》中介绍江西瓷业公司时称公司在珠山之北,“与前清御窑厂相连接”,可见这里是清代御窑厂之外,而明初窑炉的发现,说明这儿曾是明代官窑的范围。
图5.御窑厂西院窑炉遗址
图6.珠山北麓窑炉遗址
如果说图2是明代御器厂的形象,那怎么会出现在康熙版的《浮梁县志》中呢?这是因为,明王朝覆亡后,清政权刚建立时,在行政、典章制度方面或多或少地承袭了明之旧制,御器厂在清初不但格局没变,名称也不是像人们所说,入清就改为御窑厂,至少在康熙二十一年时还沿用了明代旧名。御厂内的官署、作坊、库房、督工亭、狱房、神祠等建筑形式和数量,也没有多大变化。
万历《江西大志·陶书》记录了御器厂的建制“御器厂中为堂,后为轩、为寝,寝后为高阜、为亭,堂之傍为东西序,东南有门,堂之左有官署,堂之前为仪门、为鼓楼、为东西大库房、为作,曰大碗作、曰酒钟作、曰碟作、曰盘作、曰钟作、曰印作、曰锥龙作、曰画作、曰写字作、曰色作、曰匣作、曰泥水作、曰大木作、曰小木作、曰船木作、曰铁作、曰竹作、曰漆作、曰索作、曰桶作、曰染作、曰东碓作、曰西碓作,为督工亭、为狱房,厂之西为公馆,东为九江道,为窑六,曰青窑、曰大龙缸窑、曰风火窑、曰色窑、曰大小爁熿窑、曰匣窑,厂内神祠三,厂外神祠一(曰师主),甃井二,为厂二,曰船柴厂、曰水柴厂、放柴房、烧窑人役房”。
清代文献《景德镇陶录》也对御厂内建筑做过记录,如果将其所记与之比较,不同之处为:明代的兀然亭不见了,狱房已废,厂内神祠供奉的对象不同。明代供玄帝、仙陶、五显,清代则改为佑陶灵祠、真武殿、关帝庙。再就是官署名称不同,五个作坊的名称有变化。明代的大碗作、酒钟作、碟作、盘作、钟作,改成了大器作、小器作、仿古作、雕镶作、创新作。
上述文献所记的23个作坊中,陶瓷生产作坊为13个,其余10个是与制瓷相关的辅助行业。其中有制作辘轳车的小木作,打制利坯刀的铁作,生产包装材料的竹作、索作、桶作,甚至有制造运输工具的船木作、漆作。有了这些作坊,不但制瓷设备、制瓷工具可以在厂内制作,连包装材料、运输工具都能在厂内生产完成,其功能之完备前所未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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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:阿 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