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古窑讲堂】周荣林:景德镇传统烧窑业生产习俗(系列四)

来源:  发布:  发布时间:2016-02-29 08:55:44  访问次数:   字体大小:[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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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柴窑烧炼生产中的分工组合
  烧炼业的劳动组合,是以窑炉为单位进行组合的,每座柴窑的劳动组织中的人员和分工如下:
  1、把桩师傅1人:把桩师傅为全窑烧窑的总负责人。其时一个把桩师傅可以同时兼任几座窑的把桩工作。把桩师傅的报酬是以烧窑的次数计发的,其年收入一般可以超过一个中等烧瓷业主的年收入。
 
 
  2、驮坯工1人:负责满窑、上半夜烧窑及调配全窑所需坯匣,并亲自到坯厂组织坯、匣到窑厂焙烧。
 
 
 
  3、架表工1人:每根匣柱顶端一层匣钵由其搁上。
 
 
  4、收兜脚工2人:开窑时,当每根匣柱上的匣钵全部端出后,由其把匣柱最下一层匣钵收起来。
 
 
  5、挛匣工1人:仅配合收兜脚工干点活。昔时这一工种均由厂主的亲戚担任,可以吃饭拿钱不干活,故称其为穿“黄马褂”的。
  6、打杂工1人:负责挖泥巴、准备烧窑材料等。
  7、小火手1人:小火手即刚满师的工人。按昔时规矩,学徒满师后还得在窑厂见习一年,见习期间要干一些看门、烧窑之类的杂活。
  8、三夫半1人:负责把柴块运到窑门口,并协助收兜脚工干些活。
 
 
  9、二夫半4人:其职责与三夫半同,技术比三夫半差,工资比三夫半低。
  10、一夫半2人:其职责与三夫半同,技术比二夫半差,工资比二夫半低。
  11、推匣屑工1人。
 
 
  以上工种,除把桩、驮坯、架表、收兜脚、打杂、小火手为长做工外,其余均为“散做”。此外,还设有管事4人。过去,在柴窑烧瓷行业中有“冯、余、江、曹大似天,张、王、刘、李站两边”之说,那时,各窑厂的“上三脚”(把桩师傅、驮坯工、架表工)是由冯、余、江、曹四姓人把持着的,张、王、刘、李等各姓人只能担任其他各个工种。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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